一、复试资格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景德镇陶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055101英语笔译)或相近(055102英语口译)。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调剂选拔生源按不低于1:2比例进入面试。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及专业能力等因素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五)学院在根据以上原则确定调剂名单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再通知考生复试。
(六)调剂系统将于2026年4月8日16:00-4月9日9:00开放,请有意向的考生在此时间段内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4月9日9:00后将关闭调剂系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调剂政策要求执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请各位考生根据以下类别及要求准备相关审核材料扫描电子版,并按要求在复试前2天提交至我院指定邮箱(515505109@qq.com )审核。复试结束后,我院整理录取考生相关审核材料保存备查。
序号 |
材料内容 |
需提供的考生 |
材料1 |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体检表(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
所有考生 |
材料2 |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打印) |
所有考生 |
材料3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页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
所有考生 |
材料4 |
a.《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应届本科毕业生 |
b.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
材料5 |
a.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往届本科毕业生 |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c.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材料6 |
a.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
同等学力考生 |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材料7 |
a.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表 |
专项计划考生 |
b.退役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证书》、《退出现役证》 |
补充材料 |
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
所有考生 |
材料命名及提交方式:
材料1命名:姓名+《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英语笔译
姓名+《体检表》+ 英语笔译
材料2命名:姓名+《初试准考证》+英语笔译
材料3命名: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英语笔译
材料4命名:姓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英语笔译
姓名+《自考准考证+成绩单》+英语笔译
材料5命名:姓名+《本科毕业证》+英语笔译
姓名+《本科学位证》+英语笔译
姓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英语笔译
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英语笔译
材料6命名:姓名+《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英语笔译
姓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英语笔译
材料7命名:姓名+《少数民族骨干表》+英语笔译
姓名+《入伍证书》+英语笔译
姓名+《退出现役证》+英语笔译
补充材料命名:姓名+《补充材料》+英语笔译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型 |
缺额数 |
055101 |
英语笔译 |
全日制 |
专硕 |
17 |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二)复试时间: 2026年4月13日8:30开始
(三)复试地点: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勤学楼812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考察内容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面试科目 |
专业能力 |
综合能力 |
同等学力加试 |
055101 |
英语笔译 |
专硕 |
英语口译(视译,每人1题,随机) |
听力及口语(每人1题,随机) |
综合素质(每人1-2题,随机) |
高级英语、英语听力 |
(五)成绩构成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六)录取要求及原则
1.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成绩*10%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2.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3.复试专业成绩、政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无故未参加者,不予录取。
4.专业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专业课,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工作结束后,汇总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一志愿、调剂生分别排序,根据实际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调剂平台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
8.申报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
9.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12.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2)非定向就业: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结束后自行至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及时与我院联系。
(八)监督及投诉
1.学校纪委将对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督导。
研究生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798-8489047
研究生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798-8463033
2.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对违规行为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复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及专家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和《涉考事项报告表》。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国际文化传播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所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
王金宇 |
0798—8461898 |
515505109@qq.com |
5.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1.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预计于八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2.相关复试通知和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处网站、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查看。
3.其他未尽事项,复试期间由学院另行通知。